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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利县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2014-05-16  信息来源: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勃利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邵洪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树盛 县政府副县长

                杜吉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县经济合作促进局

           县广电局局长

         张成林 县林业局局长

         张成彦 县农业局局长

         杜鹏程 县畜牧局局长

         郝长春 县水务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发改委主任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伟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安排;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文件,包括阶段性指导意见,呈报省、市创建活动办公室的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等。

  2、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创建活动办公室联系与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

3、总结创建活动阶段性成果,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完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意见。

4、负责创建活动宣传工作,整理保存活动期间相关文字、影像资料,负责编辑各类相关稿件,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5、协调相关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工作;负责与上级国土部门创建活动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

  6、完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县水务局、农业局、畜牧局、发改委、林业局、经合局主要职责

负责积极配合大项目建设,全力支持招商引资等各类企业用地,灵活运用各部门的有关规定,努力探索出一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证招商企业用地需求的新途径。

(三)县监察局主要责任

负责监督我县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开展、宣传和贯彻创建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我县的创建活动能够有序、高效的开展。

(四)县广电局主要职责

负责全力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我县节约集约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

(五)各乡镇政府主要职责

负责协助县委、县政府及国土局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从多角度、多途径进行宣传,形成全县范围内节约集约用地用矿的良好氛围;指导人民群众关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为我县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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