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国土资源局信访事项;
2、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部门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地址:extra48365365信访科
电子信箱:8581307@163.com
投诉电话:0464-8581307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接待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信访接待室(来访者请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无证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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